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42号--关于规范大洼区劳动力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根据《中共大洼县委办公室 大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洼县文明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业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大委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规范建设标准化劳务市场,为劳务人员搭建一个有序的用工交流平台,规范劳务人员入场经营,取缔现有露天劳务市场,实现常态化管理。目前我区劳动力市场建筑面积3000平米,项目主体结构以建设完成,正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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