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8号--关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刘金杰、张丽艳、苗荣珍、翟峰委员你们好:
四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四位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已经采纳,根据建议我局下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政领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工作负直接责任,靠前指挥。目前,大洼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已达到80%,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建立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和支持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自觉性,形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环境准入机制
严格落实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落后设备及工艺转移到农村。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调整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优化农村工业布局,引导农村小工业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同时,加大区政府、区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资金统筹渠道。加大财政配套,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四、强化农村环境治理
高度重视农村生活生产污染治理。一是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清水河、驾掌寺河、于楼河、韩家河等重点河流排污企业监管;二是督促完成田家街道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动清水河治理和清水、新兴、田家、新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四是实现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打包运行;五是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推进实施,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六是完成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验收并结合“厕所革命”增加进水量,推动小污设施正常运转。七是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优化畜禽养殖布局;8月8日,我区召开了畜禽粪便排污排放专项执法行动大会,计划利用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完成辽河干流禁(限)养区划定范围和禁(限)养区内养殖户排查工作,力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五、加大农村企业监管力度
生态环境保护垂直改革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转向监督执法。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区、街镇两级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责任者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调动、鼓励地方百姓对环境污染问题监督检举的积极主动性,对百姓举报的污染事项要实事求是,科学调查,严格执法。企业管理部门要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建立镇街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制度,加强对镇街企业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测。
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监督各园区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分类规划镇街工业园区,有效地促进工业的相对集中,连片开发,设施共享、集约化经营,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创办成本。同时,工业园区要加大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供暖、园区事故池建设,加快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确保园区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执法监管
借生态环境部门垂改的机会,按照市生态局统一部署,对执法人员进行重新分配,优化组合。计划建立环保派出机构,在镇街和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环保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通过镇街环保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四位委员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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