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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571

马奎双,辽河油田康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钻修井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员工。2019年6月26日,大洼区环保局、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工作人员联合检查,发现马奎双在田家街道顾家村原前进街道垃圾填埋场内倾倒含油泥砂,倾倒位置未作任何防护措施,直排与土壤接触。

大洼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的规定。2019年10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9】第23号)。之后,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2019年10月25日,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25号),罚款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清理含油泥砂,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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