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22号--关于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649

梁斌、段秋霞代表:

督促餐饮经营户的餐厨废弃物容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并把餐厨废弃物交到京环公司收运。2.指导、要求餐饮业户严禁餐厨泔水或餐厨废弃物交给畜牧养殖单位和个人,并对泔水或餐厨废弃物对养殖的危害进行宣传告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