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24号--关于榆树街道小型污水工程的建议的答复
孙艳春代表您好:
您提出《关于榆树街道小型污水工程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区政府对小污项目高度重视,已多次组织镇政府、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召开小污工程问题整改办公会,区领导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破坏修复工程形成如下具体整改意见:
1.施工企业与镇(街道)政府对接,尽快组织施工人员对未完工的工程进行收尾。
2.对工程存在的管网、化粪池和隔油井的埋深、距离、方向等问题马上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3.镇(街道)安排专人配合整改工作,并监督工程质量。
4.对未整改到位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不予拨付工程款。
我局对委员提出的关于榆树街道小型污水工程问题,多次督办施工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并对榆树街道办事处和大连顺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督办函,对议案提出的问题限时整改。
下步我局将结合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厕所入户率,同时加大督办力度,使农村小污工程不断完善,保障农村小污正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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