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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40号--关于金融机构开通代收水费便民服务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753

罗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机构开通代收水费便民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大洼区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该代表反映建议内容

目前,我区城镇居民水费收缴方式较为单一,主要由自来水公司收缴,存在收缴网点数量少、办理业务等候时间长等问题。同时,由于区域内集中收缴,一定程度上造成自来水公司水费收缴工作量大,工作过程繁琐等现象,有碍于供水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此,建议:

(一)开通线下代收模式。由自来水公司与大洼区域内金融机构合作,依托金融机构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代收水费便民服务,同时减轻自来水公司工作压力。

(二)实行线上缴费模式。为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拓展便民缴费渠道,可在金融机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平台开通水费代收业务,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的不同缴费需求。同时,为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水费查收手段,可与邮政部门合作开展用户用水详单的投递工作,有效提升水费清缴力度。

二、对代表建议内容答复

罗振代表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与盘锦市大洼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盘锦市大洼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智能水表用户较多,一直延用单机版系统收费模式,普通水表用户延用手抄存档模式,单机版系统无法建立代售点,因此并未实施网络版收缴模式。未实施金融机构代收水费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系统性质,无法及时反馈用户缴纳收费信息,不能共享及上传,所以只有实行网络版系统收缴后,才可以建立代售点;二是由于升级网络版系统,必须重新开发软件,其费用庞大。本区域居民用水量占总用水量70%以上,水费多年未涨价,为1.8元/立方米。成本明显高于收缴费用,经营亏损,无力承担开发软件费用。经与盘锦市大洼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沟通,盘锦市大洼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非常重视这项民心工作,近日将与邮政储蓄银行联系,拟在邮储网点设立收费系统。

此答复函已经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告知我单位,以便我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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