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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11号--关于设立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基金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525

李艳梅代表:

您《关于设立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基金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设立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基金的建议,由于受我区财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暂时还不能设立,待日后我区具备相关条件后,将着手研究设立。目前,辽宁省和盘锦市均已设立了产业引导基金,我局将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扶持我区绿色产业强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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