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开展大坑腌渍酸菜专项整治的工作
按照辽宁省政府食安委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大坑腌渍酸菜的通知》的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酸菜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9月初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坑腌渍酸菜专项检查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没有大坑腌渍酸菜生产业户,食杂店、超市经营酸菜业户123家,农贸市场(鹤吉、于楼、田庄台农贸市场)经营酸菜业户12家,目前,全区大部分酸菜都是从营口、海城地区购进。
二、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禁止大坑腌渍酸菜工作,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此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并将任务落实到人。同时组织各监督所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酸菜生产经营业户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酸菜经营户销售的种类,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并对酸菜经营者的进销货台账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重点查看了生产厂家及保质期情况,以防止劣质、超过保质期的酸菜食品流入我区市场。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酸菜经营者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相关条例,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经营大坑腌渍酸菜,不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腌菜。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业户1652家,没有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大坑腌渍酸菜的行为。通过检查行动,进一步净化了我区酸菜市场经营秩序,严防了不合格酸菜流入我区市场。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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