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盘锦蓬驰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大洼区东风镇,法人代表高占洋。2019年6月18日,大洼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于2017年开始建设至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6月26日,大洼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9】第20号)。之后,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2019年7月17日,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20号),罚款人民币72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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