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辽东湾新区永兴苯板厂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12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盘锦辽东湾新区永兴苯板厂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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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盘锦辽东湾新区永兴苯板厂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县田庄台镇马莲村
建设单位:盘锦辽东湾新区永兴苯板厂
环评机构: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名称:关于盘锦辽东湾新区永兴苯板厂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发[2019] 137号
审批日期:2019年 10月12日
项目概况:盘锦辽东湾新区永兴苯板厂现有1台1t/h的燃煤蒸汽锅炉为生产及生活提供热源。由于现有1t/h的燃煤蒸汽锅炉与实际生产能力不匹配,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拟拆除现有1台1t/h燃煤蒸汽锅炉,重新安装1台2t/h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本项目建成前后厂区锅炉容量由1t/h增加为2t/h,但用途不发生变化。本项目只涉及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其他现有工程均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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