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庄台兴隆家园商住小区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12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庄台兴隆家园商住小区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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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庄台兴隆家园商住小区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大洼区田庄台镇
建设单位: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名称:关于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庄台兴隆家园商住小区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大环发[2019] 135号
审批日期:2019年 10月12日
项目概况: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庄台兴隆家园商住小区项目占地面积58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075平方米,项目南侧现有一座锅炉房,内设有1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为田庄台兴隆家园商住小区供暖,供暖面积99225平方米。公司拟对现有1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进行改造,改造后为1台10t/h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热水锅炉。本项目改造前后锅炉容量及用途不发生变化。本项目只涉及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其他现有工程均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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