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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451

处罚对象:盘锦大洼张海鹏中医(综合)诊所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盘锦大洼张海鹏中医(综合)诊所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盘锦大洼张海鹏中医(综合)诊所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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