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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50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13 浏览次数:654

为做好我区2019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个平安、欢乐的假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1.工作目标:是全面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实现全区旅游业“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五统一的发展目标。

2.工作重点:共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强化对旅游企业的监管,主要是做好景区内车辆管理、票务销售、路引指示、景区安全、社会公告、游览车辆、车辆停放、资质检验、摊位管理、游客承载等制度。另一方面是落实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个区直部门和相关镇街的职能和属地责任,要求是各负其责、全力以赴。其中,赵圈河镇、新兴镇、大洼街道、田家街道、荣兴街道等旅游重点镇街要在主干道设立河蟹、大米临时性销售市场,规范棚亭、标示、广告,突出产品和地域特色,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大洼街道、田家街道、荣兴街道、西安镇、赵圈河镇等旅游重点镇街,以及各景区景点、温泉等相关单位要设立旅游志愿者服务站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

3.工作要求:包括三方面。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于9月26日前报至区假日办。要完善值班制度;三是健全制度、周密安排。各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做好旅游信息整理、统计、汇总工作,每天15:30前报送区假日办。


原文:大政办发〔2019〕50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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