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对象: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中心卫生院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中心卫生院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未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流程;未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结果:对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中心卫生院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2019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