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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办发〔2019〕33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605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局机关各股室,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作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作方案》(盘应急发〔2019〕117号)文件精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关于应急管理的新要求,是健全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新时期应急管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目的地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及时贯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要把《条例》宣贯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通过举办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意识,推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组织召开教育培训。将《条例》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从业人员各类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地进行教育培训,让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中的法规规定,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策划组织,切实把学习宣贯《条例》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列入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街、重点园区要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学习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一并推进。

(三)全员覆盖、突出重点。对于《条例》的学习宣贯要高标准、严要求、全员参与。既要抓好本系统人员的学习培训,也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从业人员开展《条例》学习培训。

(四)强化监督、力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宣贯以及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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