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监﹝2019﹞239号)精神,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尖战和服务大众创业开展环保行业和代理记账机构会计监督联动检查,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监督检查的综合成效,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1、市本级检查的单位名单2户:盘锦市环境保护局、盘锦市绿色发展服务中心
2、县区检查的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9户:
盘山县:盘山县环境保护局、盘山县绿色发展服务中心
大洼区:大洼区环境保护局、盘锦融仕会计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双台子区: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盘锦金管家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和交通事务服务中心、盘锦乾隆亿鑫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19年8月下旬开始,2019年10月上旬结束。
三、检查时限及内容
本次会计监督检查的时限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核算事项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重大问题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本次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包括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情况,会计记录和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弄虚作假、调整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等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情况进行会计监督。
三、法规依据
本次会计监督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盘锦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王凤云
电话:0427-2837835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C座3段206室
邮箱:pj2836066@163.com
盘锦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6日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