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48号 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8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营商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发展中心配合制定本方案,方案共分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范围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改革贯穿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公共设施报装、接入等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6月底,实现我区社会投资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审批阶段时限控制在72个工作日以内,包括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87个工作日;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到2019年底相关系统平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利用市信息数据平台,建成与省、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二、改革任务:共五大项
(一)强化基础,优化服务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2.建立项目协同和策划生成机制。3.推行区域评估。4.推行告知承诺制。5.项目管家主动靠前服务。
(二)统一审批流程
1.精简优化审批事项。2.规范审批事项。3.合理划分审批阶段。4.分类制定审批流程。5.强化重点环节管控。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1.强化一网协同。建立“一网”通办的网上政务大厅,覆盖全区服务事项。2.严格按要求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一张网”全流程办理。2.“一个窗口” 提供综合服务。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5.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统一监管方式
1.强化取消调整事项的后续监管。2、规范管理中介服务行为。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规范市政公用服务。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大洼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各相关部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营商局。
(二)建立沟通反馈机制。
(三)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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