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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办发〔2019〕32号 关于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场所专项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1 浏览次数:595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

近年来,随着我区各类危化企业的不断增加,区域内和途经我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日益增多,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扎堆停放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深刻汲取河北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教训,切实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场所大排查行动。

排查时间:8月21日-8月23日。排查完毕后于8月23日15:00前将附件1报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108)。

备注:如辖区内无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场所,将盖章后的空表报送至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108)。

联系人:严文珑   电话:1824278****


附件:大洼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场所调查表

 

            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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