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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18年度区委组织部代区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各重点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现就关于公示2018年度区委组织部代区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区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18年度区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23日(7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及要求

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区管党费公示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将本通知内容印发至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等方式及时将《2018年度区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同时要密切关注党员反映,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防止出现负面炒作。对公示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有针对性的建议要汇总形成区管党费公示情况报告(主要做法、基层反响、意见建议)及时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各党(工)委要将2018年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和市管党费收支情况一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附件:

1. 2018年度区管党费收支情况

2. 2018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3. 2018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4. 2018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5日

 

 

 

 

 

 

2018年度区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区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8年,区管党费收入2957380.55元。其中:

1. 下级上交党费2776364.07元。

2. 上级组织拨款139000元。其中,2018年辽宁省党员关爱资金39000元,经济相对困难镇党建工作经费100000元。

3. 党费利息13116.48元。

4. 其他收入28900元。

二、区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管党费支出党费2201059.08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 上交市委组织部1388182元,占支出总额的63.07%。

2.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支出100000元,占支出总额的4.54%。

其中,2个经济相对困难乡镇每个补助党建工作经费50000元。

3. 下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83449.92元,占支出总额的3.79%。

4. 走访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关爱扶贫金支出39000元,占支出总额的1.77%。

5. 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543626.90元,占支出总额的24.7%。其中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巡视工作必备法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论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参考》《刊授党校》《中国组织人事报》等书籍356976.90元;印制《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选派干部工作日志》《从严治党手册》等材料106650元;拍摄2018年党员教育课件80000元。

6. 学习考察及活动经费46332.50元,占支出总额的2.11%。

7. 付银行业务手续费等费用467.76元,占支出总额的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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