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推荐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8-15 浏览次数: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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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司法厅、盘锦市司法局的通知精神,近日,经市司法局审核及新立镇、新兴镇(党委、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推荐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晓玲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请与区司法局联系。
公示期限:2019年8月15日至8月20日
联系电话:0427—6988825 联系人:李春
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