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文件 领会精神 落实工作
按照市、区教育局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区管校聘”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学校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8月13日上午,田家学校召开了“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全体教师工作会议。
会议上,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白晓俭带领全体教师对《盘锦市大洼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大政办发〔2019〕41号)和《盘锦市大洼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大政办发〔2019〕42号)两文件以及依据两文件制订的《田家学校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学习,并对文件的目标要求、聘用原则、方法 、对象、直聘和二次聘用的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要求全体教师按照学校关于“区管校聘”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填写好“教职工岗位聘任意向申请书”上交学校,以确保学校在上级部门指定的周期内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依据区教育局8月13日上午全区学校校长工作会议的要求,白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又对辽委发〔2018〕35号、辽教发〔2019〕63号、辽政办发〔2015〕82号文件以及上访条例进行了学习。要求教师一定要全面掌握并领会文件内容,一定要深刻理解上访条例要求,一定要按照市、区教育局以及学校的整体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做好区管校聘工作,做好教育教学的日常工作。
会议的召开,在落实开展“区管校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也营造了公平竞争、唯才是用的工作氛围,实现了师资的合理配备,激发了全体教职工的职业精神、上进心和内在动力,对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以及学校持续发展均起到了积极有利的推动作用。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