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9〕38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积极推广ETC安装使用,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ETC发展模式,强化ETC应用与服务,提升ETC使用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配套措施,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安装应用发展,2019年底,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
1.拓展服务功能,按规定积极推进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
2.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国资局,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
3.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4.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5.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责任单位:各镇街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6.依托商业银行网点、4S店、保险公司、车管所、检车线、加油站、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人民银行大洼分行)
7.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8.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大洼分行)
9.落实国家汽车预支安装ETC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0.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落实国家、省、市ETC发展应用有关政策
1.落实国家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 从2020年1月1日起,落实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4.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5.落实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人民银行大洼分行)
(三)全面加强超限治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公路超限治理工作,落实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交通运输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排查、检查,利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的称重设备,依托巡查、视频监控等执法手段,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有效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装载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依法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依法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
2.优化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布局,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力度。积极采取“肩并肩”和“前后协同”的路警联合执法模式,坚持定点联合执法与流动联合执法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本地区管控与跨区域协同会战相结合,有效监管和控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多发路段、桥梁、高速公路收费站口以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依法堵截和查纠非法改装、非法装载、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积极开展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持续保持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提升路面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
3.加强入口称重检测,做好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拒绝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并及时报告路政执法和公安交管部门按流动联合执法程序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
(四)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1.坚持转岗不下岗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配合做好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安置工作,细化工作措施,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内部挖潜,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公示安置岗位和安置对象,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人社局)
2.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局)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以及车辆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根据全市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以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科学统筹分析,调查摸排和汇总统计ETC发展应用基本情况,制定ETC服务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屯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发行工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确定工作重点,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各成员单位要制定ETC发展应用措施和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31日)。巩固ETC发展应用工作成果、总结工作成效、完善ETC发展应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ETC发展应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ETC发展应用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迅速提高安装和使用比例,是保障今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关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成立盘锦市大洼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层级分解任务,具体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要多方共同宣传,利用收费站、服务区、银行网点、检车线等线下网点,新闻、报纸、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高速通APP、小程序、银行APP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考核通报和联络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ETC发展应用统计和信息汇总,每月15日、30日前将ETC发展工作情况报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重点报送措施、成效及相关数据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实安装和使用及考核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合力、密切配合,与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建立快速联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有序推进本地区ETC发展应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行为坚决查处,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开展。
附件:盘锦市大洼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 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锦市大洼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卫兵 区政府办主任
张百昌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刘忠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 强 区发改局局长
孙大勇 区工信局局长
孟 丹 区人社局局长
李长淞 区国资局局长
李 冰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大成 区公安局政委
孔文革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振雷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焦万翱 区交警大队队长
范玉茜 人民银行大洼分行行长
孟庆良 盘锦路政执法队大洼大队队长
何成海 王家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东升 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
东 滨 田庄台镇镇长
张宝旺 平安镇镇长
王 宝 西安镇镇长
熊跃发 东风镇镇长
李洪彬 新开镇镇长
郑永安 新立镇镇长
徐忠良 唐家镇镇长
刘 纯 新兴镇镇长
戴 群 清水镇镇长
陈 卓 赵圈河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利明 大洼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守成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洪军 二界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鲍 飞 荣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勇 荣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张百昌(兼);副主任孔文革(兼)、张进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凯,联系电话0427-8271003。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办公室请示汇报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交通运输局: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推进交通运输营运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2.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配合做好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工作,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建设。
3.区工信局:落实国家汽车预置安装ETC的相关政策。
4.区公安局(区交警大队):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负责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加强舆情监测,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督导相关单位将ETC在收费停车场应用。
5.区财政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帮助收费人员就业给予必要支持。
6.区人社局:配合做好转岗人员安置工作。
7.区国资局:动员推进国有企业公务车辆ETC安装使用工作。
8.区政府办:动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9.人民银行大洼分行:指导商业银行做好ETC发行工作。
10.区直机关工委:动员推进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11.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推进社会各界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12.各镇街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社区和村屯,宣传、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通行卡。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38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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