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在我区进行辐射安全从业人员考核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辐射安全从业人员考核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20号)精神,落实辐射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要求,我区于2019年6月15日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首批报名的辐射安全从业人员进行了考核。
这次考核我区设立1个考点,考核采取闭卷形式,单场考核时间为1个小时,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发放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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