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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办发〔2019〕27号 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浏览次数:40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洼行”活动的通知》(大安委发〔2019〕13号)要求,现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传咨询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区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大洼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在大洼街道兴隆三百广场东路东侧(由南向北)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公安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等14家单位和部门参加集中布展(详见附件)。集中参展的每个单位所占街面宽度为8米,请根据场地及行业特点准备好宣传展板,其它所需宣传资料、设备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准备。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播放录相录音,出动宣传车等。

二、各镇街,重点园区管委会在所辖地区内同步组织开展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

其他未参加集中布展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设置橱窗、展板,悬挂条幅、标语,利用本单位户外LED屏和运行车辆LED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标语、安全宣传片,举办安全文艺节目等方式大力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做好应接市巡查组和我区主要领导巡查准备工作。6月16日9时,市巡查组和我区主要领导会同新闻媒体对我区布展情况进行巡检。无故未参加集中布展或者迟到早退的,该项考核将会扣分。

四、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各参展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及遇极端天气时可能引发的人身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

五、各镇街,重点园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相关新闻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考核。

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联系人:王明欣;

联系电话:6780436(带传真);

电子邮箱:dwajj6780436@163.com;

 

附件:市直咨询日活动布展位置图


 

盘锦市大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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