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9〕32号 关于调整盘锦市大洼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区政府决定将盘锦市大洼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超 区长
副组长:刘可玉 常务副区长
李 猛 副区长
成 员:薛 强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付 铁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玉中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恩俭 区审计局局长
李 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有成 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赵立民 区投资审核中心主任
杨荣程 区规划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宏观调控全区土地供应工作,制定全区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审定土地一级开发方案,确定土地出让前各项成本,拟出让宗地出让时间、方式,土地出让底价、起始价;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付铁(兼)。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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