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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次数:495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局药品监管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部署,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能,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全面提升我区药品流通企业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和行政监管水平,保障全区人民药品使用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供货商资质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情况,药品购进票据的管理情况,药品购进、验收的记录情况,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GSP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收购药品的情况,需冷链保存药品(疫苗等)运输、储存条件的管理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假劣药品情况,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存、销、运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医疗机构擅自自配制剂的情况,药品经营企业及个人擅自在互联网上违规销售药品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的药品进、销、存等管理情况实施重点检查、尤其是中医诊所使用的中药饮片进、销、存等环节的管理情况。通过检查增强群众对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紧紧围绕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普法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加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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