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县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5日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对大洼县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5日-2019年4月11日(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7-3478066
通讯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4200
项目名称:大洼县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建设项目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县王家镇旭东村
建设单位:大洼县石油液化气供应站
环评机构: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12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罐区、罐装间、仓库、办公室等。生产规模为:年销售 24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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