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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助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熊猫债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372

财政部11日发布通知,明确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熊猫债提供审计服务前的报备手续和报备材料,通过完善制度助推熊猫债相关审计业务顺利进行。

  熊猫债指的是境外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报备暂行办法》,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实行网上报备。

  办法规定,提供服务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迟在境外机构提交发债申请前20个工作日准备有关材料,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向财政部首次报备,并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的每年5月31日前进行年度报备。

  201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备后,为境外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提供审计服务。这意味着境外机构在我国市场发行熊猫债,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审计报告。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财政部发布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熊猫债报备流程的制度安排,为去年的政策文件“打上补丁”,对于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国际化水平,促进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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