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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盘锦市大洼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23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230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全区路运输

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属地政府管理、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作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交通局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通过综合整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严厉查处道路运输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塑造文明规范、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行业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本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运输安全稳定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实现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市场秩序明显改观、经营行为明显规范、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实现道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第三部分,职责分工与整治内容

本部分明确了12项重点工作,每项重点工作分别明确

了相关责任部门。

(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严厉打击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资质条件或超越许可事项经营,未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依法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客运站、维修车间等重点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用火用电及交通运输工具中电气油路老化、双燃料车辆压力容器检验失效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配

合交通、路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着力做好妨碍公务或暴力抗法行为的处置,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团伙及恶势力保车护车行为。对整治工作中與情信息提前预警,及时作出反应,对涉嫌造谣、煽动、聚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市容卫生环境秩序治理。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厂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卸、充装环节管理。

(五)区应急局。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

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城镇燃气企业除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厂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卸、充装环节安全管理。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出租汽车计量器具的检验。

(七)大洼路政执法大队。负责保护公路路产,配合相关部门治理占路经营、乱设牌幌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开展路警联合整治超限超运输、消除违法行为。

(八)区教育局。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督促学校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承办校车使用许可手续。

(九)区发展放革局。负责制定、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十)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网络與情测、舆论宣传和引导、监管处置有害信息行为、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一)区司法局。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二)区信访局。宣传信访等有关规定,引导信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或走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接待、转送、交办、督办因道路运输秩序安全稳定综合整工作引发的信访事项。

第四部分,整治步骤

本部分明确了此次综合整治方案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整治行动。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二是集中整治阶段;三是总结提高阶段。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为保障《实施方案》有效实施,本部分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氖国,三是加强调度,紧密配合;四是惩防并重,稳步推进;五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六是严格纪律,依法行政。



原文:大政办发〔2019〕23号 关于印发2019年盘锦市大洼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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