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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19〕20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752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实施乡村发展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为支撑,全力推进我区城市园林园艺化,乡村绿化园林化,争取早日把我区建设为具备国际先进水准的生态园林城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园林景观化原则。科学规划设计、精准栽植,突出特色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绿道系统建设,实现道路绿化景观化,公园、广场、游园绿化园艺化。

(二)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因势利导恢复生态景观,对城区废弃地进行修复,对不能开发也不宜植树的低洼地段,采取挖湖蓄水栽植水生植物恢复自然生态景观,推进“湿地入城”。

(三)坚持地域特色原则。充分发掘河湖湿地方面的城市特征,利用自然本底优势,构建自然湿地植物群落;对城区内街路两侧油井等油田特色元素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形成油井、植物和谐一体的特色景观,打造我市“湿地之都”和“石油之城”特色景观风貌。

(四)坚持绿化全覆盖原则。合理利用城乡临时闲置土地及裸露土地,围绕应栽尽栽、栽满栽严的工作目标,以乡土树种为主,采取“小规格、大密度、成片栽”的方式,增加绿化软覆盖,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五)坚持精细化管护原则。拓宽城乡绿化养护管理的新思路,引入人文思想和管理理念,向精细化管理层次发展,做到“工作精心、过程精致、质量精品”。

三、工作任务

大洼区城区计划新增绿地面积0.66公顷,提质升级绿地面积46公顷,城乡植树59.1万株,其中城区植树21.7万株,乡村绿化植树37.4万株。完善森林公园1处,建设绿道63.32公里,完成迹地更新造林9亩,建设园林新村40个, 建设及完善小微湿地景观14处,美化街路油井景观9处,打造园林园艺化示范小区2个。

(一)城区绿化(责任主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华山路北段等2条道路绿地,栽植乔木0.066万株、灌木0.15万株;

2.城区行道树补植,栽植乔木0.0684万株;

3.对街路两侧油井进行绿化美化,栽植乔木0.016万株、灌木0.128万株;

4.对城市绿道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栽植乔木5.038万株、灌木8.85万株;

5.南外环绿化景观提升,栽植乔木0.38万株、灌木6万株;

6.完善森林公园1处,植树1万株。

(二)乡村绿化(责任主体:各镇街)

1.对部分村屯提档升级,建设园林新村40个;

2.对所有村屯应栽尽栽,栽满栽严,绿化植树37.4万株;

3.合理利用氧化塘、河流沟渠、湖泊等自然地貌,建设及完善小微湿地景观14处。

4.三旁四路、房前屋后、村屯节点、苗木的选择以果树为主。

(三)完成迹地更新造林9亩(责任主体:各镇街)

(四)建设绿道63.32公里(责任主体:区城投公司)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完成苗木及土方等材料采购、绿化用地清理、整理地形、绿化设计等准备工作。

(二)绿化实施阶段:2019年4月底前,完成乔木栽植;5月底前,完成灌木栽植;6月底前,完成地被植物、草花栽植;9月底前,完成小品、立体绿化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绿化核查验收工作。

(四)养护管理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冬季植物防寒等养护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推进全区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各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将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镇(街道)、村(社区)是属地绿化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水利等部门是本行业直管区域绿化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及各部门负责任务落实、具体实施。建立追责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察,对未完成任务的实施问责。

(二)严抓质量,管理到位。各项绿化工程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制度,安排专人监督检查,严把客土、苗木、栽植、抚育等各个绿化环节,保证绿化质量。同时,根据各类绿地、林地的养护等级及标准做好春灌、施肥、除草、打药、修剪及绿地保洁等养护管理工作。做到科学施工、精细管理,确保各项绿化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保护,巩固成果。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优势,宣教与打击并重,力保绿化成果。要严格执行《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和《盘锦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加强城市各类绿地、林地的建设和管理,严肃查处乱占林地、乱伐林木、擅自侵占绿地、破坏绿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依法建绿、依法管绿、依法护绿。

  (四)落实资金,提升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城乡绿化资金纳入到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优先安排,落实到位;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发挥社会、企业、个人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城乡绿化,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爱绿、护绿、建绿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关注我区城乡绿化环境,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到城乡绿化建设中,营造全民绿化的浓厚氛围。

     

附件:1.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乡村绿化任务分解表

      2.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园林新村、小微湿地建设名单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20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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