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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19〕16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890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建设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现全区“五清、三达标”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19〕5号)和盘锦市总河长令(第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从2019 年4 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迅速行动,全力开展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对全区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村屯房前屋后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微小河湖和其他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农村地区河湖等“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问题、河道(湖泊、水库、沟渠、池塘)垃圾及固体废物(水面漂浮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影响河道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河湖生态安全有关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务必在2019 年6月30 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责任

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各镇街要落实镇街级河长负责、部门联动推进、乡村二级河长上下齐抓的工作机制。区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河湖“清四乱”、河湖垃圾清理、河湖水面保洁、水质改善、日常监管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水利局负责编制指导镇(街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验收考核、技术服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水利局(河长办)会同督查室负责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推进专项行动进度。

(三)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项行动资金筹集等工作。

(四)环保局负责做好河湖排污监管、入河排污口整治、污水治理、水质断面监测和预警等工作。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河湖周边城镇垃圾日常收集与处理、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并协助做好河湖保洁工作。

(六)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沿河湖畜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河道内违建大棚房清理整治等工作。

(七)市政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村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村屯整体环境。    

(八)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河道内违建、非法取土、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九)智慧城市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统筹全区网格员开展村屯河湖垃圾巡查及上报工作。

(十)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警长制”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十一)国土资源局负责河道内基本农田的核查工作,为清理河道内违法耕作等乱占行为提供指导。

(十二)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沿河湖厕所治理等工作。

(十三)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再排查、再摸底阶段( 2019年3月31 日前)。各镇街组织开展再次排查、复核辖区河道内“四乱”问题和河道垃圾及固体废物(水面漂浮垃圾)问题,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填问题整改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5月31 日)。各镇街对照问题整改清单,继续执行销号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的河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各镇街要主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2019年5月末前,专项行动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对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6月1日—30日)。各镇街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镇街级河长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组织指挥,深入工作一线,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统筹安排部署。各镇街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镇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步骤,制定标准,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奠定基础;要强化专项行动日常管理,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要安排专人切实做好进度控制、信息报送、验收考核、工作总结等工作,协调做好有关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镇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督查室定期督导、检查,统筹推进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进度。

(四)做好情况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要每旬向区水利局(区河长办)及相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区水利局 (区河长办)每月将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情况汇总,并向市水利局和区级总河长、河长报送工作情况。

(五)严格验收考核。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2019 年省、市两级河长制考核及农建“大禹杯”竞赛绩效考评内容,验收不合格地区将取消2019年农建“大禹杯”竞赛参评资格。区水利局(区河长办)要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做好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16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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