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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桂珍焚烧秸秆的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449

2019年3月1日,辽宁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到E122.233,N41.0388一处火点。经大洼区环保局调查,是新开镇曲家村村民张桂珍焚烧秸秆造成的,约400平方米。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的规定。2019年3月10日大洼区局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09号),对村民张桂珍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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