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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保目标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387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0年,长江干线江苏段、京杭运河江苏段水上服务区、岸电需求较大和基础条件较好的长江和内河港口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制订“散乱污”企业淘汰标准,2019年完成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各类扬尘,到2020年,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90%;全力削减VOCs,加强重点VOCs行业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到2020年,城市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意见》更加细化长江保护修复和太湖治理工作。提出长江江苏段要强化空间管理、综合整治入江排污口、防范沿江环境风险、加强航运船舶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明确要求大幅提升生态岸线比例,将干流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降到50%以下。2019年消除主要入江支流劣V类,到2020年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此外,太湖治理要全面拆除网围,到2020年,主要入湖河流支流支浜全面消除黑臭,与主要入湖河流直接连通的支流或支浜消除劣Ⅴ类,完成约1万亩湿地修复工程。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意见》明确,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13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我省土壤环境例行监测,2018年,建立省级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销号机制,排查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发现一块,管控一块,修复一块,消除一块”,建立污染地块和优先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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