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水痘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9-02-23 浏览次数:942

一、背景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起病急、传播迅速、极易暴发流行等特点。多见于冬春季节,发病高峰在3-5月;人群中儿童普遍易感,10岁以下多见。由于水痘具有高度传播性,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传播迅速。近年来,常在幼儿园和中小学引起暴发流行,对小儿威胁极大。 为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发现、报告水痘疫情。疫情发生后,做好以控制传染源、开展健康教育为主导的综合防制措施,有效地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最大限度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保护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二、疫情分级和响应 (一)疫情分级 根据水痘流行严重程度及疫情变化情况,以发病范围、数量、病死率、是否发生暴发和流行为依据,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1、蓝色疫情   区内出现1个及以上水痘暴发点。(暴发点指7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黄色疫情 区内3周内出现5个及以上水痘暴发点,或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1周内发生10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3、橙色疫情 区内3周内出现10个及以上水痘暴发点;或同一暴发点7天内发生20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4、红色疫情 区内3周内出现30个及以上水痘暴发点。 (二)疫情的应急响应  1、蓝色疫情的响应  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应急技术方案,及时将疫情报告当地区卫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发生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应急小分队24小时内赴现场核实诊断,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各项业务控制措施。 ③发生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应急接种方案报区卫计局,区卫计局报区政府批准,并及时采取应急接种。  2、黄色疫情的响应在蓝色疫情响应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应急技术方案,及时将疫情报告市卫计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应急小分队24小时内赴现场指导,督促各项业务控制措施落实。 3、橙色疫情的响应在黄色响应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①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应急技术方案,及时将疫情报告省卫生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应急小分队24小时内赴现场指导,必要时抽调省内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专家,督促帮助各项业务控制措施落实。 4、红色疫情响应在橙色响应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①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疫情报告省政府。必要时,建议省卫计委报省政府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如应急接种、限制或停止集县、集会、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 ②必要时请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员支持与指导。(三)疫情现场控制 1、流行病学调查 ①调查前准备 成立调查处理小组,小组的成员应包括流行病学、消杀人员等;其次初步确定调查处理方案,要准备好各种调查表格和各种消杀器材,并联系好参与调查处理的车辆和司机;最后通知当地初步行程和安排。 ②核实疫情,确认暴发 调查小组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听取当地汇报,了解疫情发生经过及已采取措施,开展相关调查,结合病人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资料等进行初步诊断。 ③开展病例调查与搜索。对每1例水痘病例都应进行调查。水痘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内容包括病例个案调查: 重点要调查病例的出生日期、出疹日期和水痘疫苗的免疫史、感染来源等,填写《水痘暴发病例调查一览表》、当地人群水痘疫苗接种状况、居住环境、人口流动等内容。 同时对当地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④暴发原因调查。评价水痘免疫水平;评价水痘暴发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开展病例对照调查或队列研究 尽可能开展不同年龄段儿童病例对照调查或队列研究, 估算水痘疫苗的效力或保护率。  2、控制措施  原则是边调查,边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①病人隔离治疗 对水痘病例进行在家或医院隔离,减少与他人接触,原则上隔离至疱疹干燥结痂为止。同时应加强水痘病例的护理和治疗工作,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②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处置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人一起生活的看护人员、家庭成员、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里的同班者或处在同一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中的人群。对密切接触者自接触患者之日起21天内,进行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其与他人接触,一旦出现 发热、出疹等症状和体征,要立即报告。 ③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应急接种应根据水痘疫情的流行特征和当地免疫状况等,确定应急接种范围和接种对象,在区卫计局的统一部署下,短时间内完成,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应急接种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对疫苗使用的有关规定实施,要特别注意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 ④宣传教育 对城乡社区的所有公众,重点是病家周围人群,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群,尤其是流动人口。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了解水痘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密切接触者应急接种、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有发热或出疹等症状及时就诊、注意个人卫生),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 ⑤加强疫情监测 要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单位疫情监测工作,定期到相关单位核查晨检记录或出勤记录,及时了解因病缺课、缺勤或医疗机构集中就诊情况,并进行相关流行病学分析,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加强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疫情蔓延。在暴发出现21天内,无新病例出现时终止监测。 ⑥消毒处理 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具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患者进行预检分诊。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发生疫情学校、幼托机构做好玩具、桌面等日 常生活学习场所的消毒。 (四)结束响应 经采取控制措施后,省内3周内新出现暴发点在10个及以下,由红色疫情降为橙色疫情;3周内新出现暴发点在 1个及以下,由橙色疫情降为黄色疫情;3周内无暴发点发生,由黄色疫情降为蓝色疫情。疫情发生区末例病例治愈且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后无新发病例出现,蓝色应急响应结束。

上一篇: 护士条例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