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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曹万贵焚烧秸秆的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22 浏览次数:725

2019年2月3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田家街道毛家社区东海滩附近有一处火点,过火面积约4亩,是村民曹万贵焚烧秸秆造成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的规定。2月13日大洼区局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06号),对村民曹万贵处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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