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依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等相关要求,现将盘锦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予以公开。
序号 | 地块 |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 | 所属区域 | 场地污染类型 | 污染面积(万m2) | 责任 主体 | 进展情况 |
1 |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厂区 |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辽东湾新区 | 有机污染 | 200 | 企业 | 已完成现场围挡施工,编制完成初步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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