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9〕6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建立完善我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区政府主导,镇街为主。落实各级政府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各镇街政府为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2.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3.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激发办园活力。
(二)主要目标
2019、2020年在全区4镇5街道建设并投入使用1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2230个。其中,2019年增加公办园学位1320个,在公办园幼儿比例达到41.5%以上;2020年再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910个,在公办园幼儿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具体目标及时间安排
1.2019年完成在建项目并具备招生条件的公办幼儿园6所,增加公办学位1320个。
完成时限:2019年末
(1)大洼区实验幼儿园:2019年完善建设并投入使用。位于大洼区兴顺小区,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占地面积5390平方米。招生8个班,增加学位240个,总投资1200万元。
(2)榆树街道农垦佳苑幼儿园:2019年完善后续工程。位于榆树街道农垦家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2412平方米,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招生8个班,增加学位240个,总投资780万元。
(3)荣兴街道中心幼儿园:2019年完善后续工程。位于荣兴街道向海明珠小区,建筑面积2735平方米,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招生8个班,增加学位240个,总投资770万元。
(4)荣滨街道中心幼儿园:2019年完善后续工程。位于荣滨街道玉带明珠小区,建筑面积3647平方米,占地面积1552平方米。招生12个班,增加学位360个,总投资982万元。
(5)清水镇中心幼儿园:扩建面积380平方米,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招生3个班,增加学位90个,总投资100万。
(6)田庄台镇中心幼儿园:2019年购置、改建并投入使用。位于田庄台镇兴隆家园小区,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招生5个班,增加学位150个,拟投资900万元。
2.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4所,增加公办学位910个。
完成时限:2019年—2020年末。
(1)平安镇中心幼儿园:扩建,面积500平方米,占地面积740平方米,新增学位50个,投资140万。
(2)大洼街道公办幼儿园:新建,在大洼街道内选址,建筑面积 2600平方米,占地面积 3500平方米。招生10个班,增加学位300个,拟投资1000万元。
(3)田家街道公办幼儿园:新建,在田家街道内选址,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招生12个班,增加学位360个,拟投资1440万元。
(4)东风镇公办幼儿园:新建,位于东风镇东风学校东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招生8个班,增加学位200个,拟投资800万元。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盘锦市大洼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对规划项目定期跟踪。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所涉镇街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抓好落实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风镇、清水镇、平安镇、田庄台镇、大洼街道、田家街道、榆树街道、荣兴街道、荣滨街道)
(二)建立投入激励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奖励扶持建设公办幼儿园,确保公办学位增加。奖补资金来源:对上申请奖励资金。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增加7000各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盘政办〔2019〕4号)精神,每增加一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市财政根据不同情况奖励3000—6000元。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配合单位:东风镇、清水镇、平安镇、田庄台镇、大洼街道、田家街道、榆树街道、荣兴街道、荣滨街道)
(三)鼓励多渠道举办公办园。在公办园资源不足的镇(街),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或租赁社会资源等方式办成公办园;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规模大的学校举办公办园,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幼儿园办分园。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落实开发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精神,依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
(五)发挥现有公办园职能。积极招收适龄儿童入当地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努力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六)完善教师保障政策。探索公办幼儿园用人管理新机制。发挥区本级公办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园长教师支持力度。探索公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参保缴费的政策通道。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工作成员单位)
附件:1.盘锦市大洼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洼区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表(2019—2020年)
附件1:
盘锦市大洼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超 区长
副组长:张晓月 副区长
高德忠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孙 博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 博 区委编办主任
薛 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冰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卫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 铁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贺坤 荣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熊跃发 东风镇镇长
戴 群 清水镇镇长
闫海民 平安镇镇长
东 滨 田庄台镇镇长
孙贺滨 大洼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欣岷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守成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勇 荣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丽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孙博(兼)。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相关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时撤销。
文件解读:《大洼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试行)》大政办发〔2019〕6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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