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示九
处罚对象:大洼区新开镇卫生院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违法事实:大洼区新开镇卫生院使用外科医生许某某从事本专业以外(内科)的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大洼区新开镇卫生院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对医生许某某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2018- 11- 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卫医罚字【2018】第0006号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