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84号--关于推进遥感大数据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557


孔德亮委员:

您在大洼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遥感大数据应用的建议的提案》(第2018084号)已收悉。您结合我区发展情况,就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以及促进遥感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中心对此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讨论,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数据资源管理,推进部门数据共建共享与开发利用,使分散在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数据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94号)要求,区县以下政府不再建设本级共享交换平台,全区所有政府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市平台运行。市共享交换平台预计今年12月底建成,同时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要求统一制定的政务数据信息的标准、政务数据资源交换目录、数据资源日常管理及责任等相关制度。因此,我区无法单独建设大数据中心,对于政府部门数据资源共享需依托市级平台建设。

其次,遥感大数据应用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使得初期投入和设备采购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目前,我区财政较为紧张,拨款方面没有任何倾斜,这使遥感大数据启动面临很大困难。同时,因遥感大数据为新兴技术,我区在此方面人才和技术储备少,与国内发达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如仓促开展,将造成大量政府资源浪费。

基于以上二点,我区目前暂时无法启动遥感大数据应用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将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开展工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大数据工作发展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向我们提供有益的建议意见和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切实开展。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