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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91号--关于完善“救急难”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564


李玉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救急难”工作的建议已收悉。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共同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非常具有针对性,反映了当前“扶危就困”问题的突出矛盾,同时,对如何做好“救急难”这项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也对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好的启发和帮助。

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目前救急难工作的资源比较分散,参与救急难的部门也包括了民政、残联、工会、妇联等诸多部门,各部门之间由于空间、地域等因素相互配合和协调还不够完备,被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无法精准核对,工作权限限制,不可能一一被救助对象的存款、房产、车辆、个体户登记等信息进行全面查询,只能通过走访和村(居)委会证实其家庭状况。另外也就依据其一些就医、住院等病历、单据为凭证,予以临时性的救助工作。

您提出的3点建议非常及时地反映出目前救急难工作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局正在着手针对建议中的每一条建议对号入座,逐条解决。也需要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我们民政部门与残联、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相互配合和协调,建立起协调机制,落实相关责任。

您提出的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这条建议非常好,“建立及时发现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协调办理机制”这三条机制的建立是健全和完善救急难工作的首要前提。

李玉辉委员,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和“救急难”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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