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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92号--关于提前做好老年人大数据统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485

 

董士威委员:

您在大洼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前做好老年人大数据统计的建议的提案》(第2018092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大数据和老年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中心对提案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初步建设情况

我区依托2.5D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了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设计建设了事件监控、全域网格、城市部件信息、网格员任务轨迹和实时轨迹、视频监控、事件处理流程等功能。通过网格员日常巡查走访和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利用对大洼区多类型的数据整合、事件监控处理、动态监督统计等功能,整合了包括单位、企业、建筑、房屋、人口、党组织等数据,将人口信息细致划分了青少年、特殊人群、社区矫正人群等相关类别,实现社会管理的资源整合,通过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但限于上级相关要求,区级政府不允许单独建设大数据信息库,须依托市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整合。目前,因市大数据中心仍未建设完成,我区未对相关数据进行细致划分,还没有具体的老年人数据统计。

二、关于老年人居家养老办理情况

关于老年人数据的统计工作日趋显得格外重要和必要,也是各级政府研究老年人现状和出台老年人有关政策的有效依据。关于提前做好老年人大数据统计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必要性。早在2016年,区民政局就尝试在大洼街道、田家街道部分社区试点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延伸工作,并对试点范围的老年人的一些数据进行过统计工作。

对于第三条建议“充分利用现有的老年机构功能,为提供后续服务作参考。”提得非常好,也正符合相关部门现在乃至将来要做的事业,也就是2018年2月初开展的居家和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大数据的统计也有助于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也可为试点工作中提供数据依据,有效解决辖区内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三、关于老年人数据统计下一步工作情况

1、积极与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公司工作沟通,在平台中创建老年人管理模块,集成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贫困情况、属否留守等功能,

2、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及时将老年人基本数据录入平台中。

3、修改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增加对老年人走访的要求,及时更新基本信息,确保针对老年人等的特殊人群精细化管理、贴心式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大数据和老年人工作发展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向我们提供有益的建议意见和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切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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