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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95号--关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656


柴景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建议已收悉。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专题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非常具有针对性,反映了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突出矛盾,同时,对如何做好养老这项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也对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好的启发和帮助。

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现阶段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和鼓励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发展十分迫切,的确,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逐年加剧,养老产业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到,这需要我们乃至以后的几代人共同面对和为之奋斗的事业。

您提出的2条建议,都值得我们借鉴和采纳,也是我们现在以及以后将要面对和为之奋斗的事业。从2018年2月起开始,我局着手开展一系列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并且2018年拟建设58家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达到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全覆盖。并于今年底前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或招商引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对所有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打包运营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将培养组建农村老年协会为运营主体或村委会代管,服务老年人自身的同时也服务于辖区内的老年人群。为进一步推动大洼区养老事业发展,我局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全面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落实《盘锦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大洼区重强抓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贯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坚持深化改革、注重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保障基本的主导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使全区老年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推进试点改革的实施进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尊敬的柴景来委员,以上是我区应对老龄化社会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整体规划和推进情况,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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