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036号--关于治理清水河污染的建议的答复
刘庆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清水河水环境治理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在议案中关于清水河水环境污染的全面分析非常客观、准确,体现了您对清水河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深入研究,其中的三点建议具有高度前瞻性。现就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1、召集为我区编制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团队就您提出的《关于清水河水环境治理的建议》进行了研讨,并完善了清水河水系治理方案。
2、完成了《盘锦市大洼区清水河清淤工程(向海大道至锦江路段)项目》工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待区政府批示后实施。
3、经市委书记,常务副市长等领导调研后,决定由市住建局牵头,环保、水利等各部门配合,大洼区、兴隆台区政府联动,共同治理清水河。目前方案制定协调等工作正由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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