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03月06日批次不合格吊炉花生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盘锦市大洼区鑫君发食品超市,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大洼区鑫君发食品超市经营的吊炉花生(120克/袋),吊炉花生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结果0.19 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查高0.19 g/kg。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大洼区鑫君发食品超市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超市暂停销售同种食品。商店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食品,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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