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盘锦鹏瀚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洼区大洼街道,企业负责人杨艳龙。2018年11月21日,大洼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发现企业部分罐体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回收装置,装卸油口有无组织排放行为。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11月22日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8]第36号),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11月30日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8]第36号),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罚款10万元。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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