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盘锦鼎丰养殖场位于大洼区新兴镇,企业负责人陈晓菲。2018年11月11日,大洼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发现养殖场自行建设的粪便暂存池,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即投入使用,目前粪便池破损,粪便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区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11月12日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8]第34号),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11月20日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8]第34号),责令养殖场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8万元。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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