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17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大洼民宿品牌形象的建议的答复
田君委员:
您好!我局在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大洼民宿品牌形象的建议的提案》后,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委员提出的对我区民宿品牌形象现状的分析客观深刻,并提出了发展的具体建议,我局结合当前工作和实际情况,作出如下答复。
2016年初以来,我们破题乡村民宿发展,结合市政府提出的“百个民宿村、万张床位”工程号召,制定了“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主题民宿小镇(村)52个”的工作目标。通过定期组织拉练调研,召开培训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民宿村建设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实施国有农场职工住房用地流转改革,试点村的流转房屋已经在盘锦市土地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目前我区民宿类别主要有地域文化主题、禅修主题、渔猎主题、木屋、水泥宾馆、东北农家院等,其中“稻香小镇”石庙子村、“辽河风情”上口子村、“禅修文化“大堡子村等已初具规模。同时,在全长60公里的“稻田慢行系统”基础上,规划设计延长线路,增设智能化自行车租车系统,实现以稻田木栈道的形式贯穿所有主题特色小镇,真正成为全域旅游的有效载体,形成了丰富多样、富含品位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目前,全区已建民宿160户,在建民宿65户,引进企业投资民宿共有52户,农家乐共有375户,可提供3496个床位。
在建设过程中,区文旅局成立盘锦红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各镇街成立专职旅游办和专业旅游公司,具体从事民宿开发运营工作。已起草《大洼区规范民宿行业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制定具体运营管理办法,规范民宿租用购买农用房行为,鼓励农户以收取租金或者房屋入股的模式参与进来,同时组建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以实体接待中心、APP平台、网络平台等载体,有效整合民宿客房资源,真正实现统一营销运营。
我局今后将在发展民宿产业过程中,将稻耕文化融入旅居生活元素当中,进一步提升民宿的文化内涵。结合我区推进的“互联网+认养农业”项目,将民宿与认养捆绑营销,让认养庄主成为一种时尚,同时坚持政策驱动,充分执行好乡村民宿地方标准规范、运营管理办法、贷款贴息补助办法等,大力促进民宿产业迅速健康发展,重点民宿要实现免费 WiFi、网约车进入乡村、网上订餐等服务。部分设立游客中心,让乡村真正拥有城市一样的配套服务,进一步注重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开辟农民就业增收新渠道,鼓励农户以各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提高农民收入。更好的利用自然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大洼民宿品牌形象。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