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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29号--关于区公交车座椅安置保暖垫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530


尊敬的王凤民、蔡颖杰、刘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区公交车座椅安置保暖垫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反映、沟通,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城镇公交是大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政府民生工程,大洼区于2013年成立大洼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20台,2015年末,区政府投资1500多万元,新购公交车辆30台,现镇内公交车辆共计50台。

我区公交车辆座椅均为硬塑及硬质泡沫材质。目前均未安置保暖垫,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在公交公司成立之初,为保证乘客乘坐的舒适度,区公交公司制作了大量棉质座垫,并积极宣传、动员居民捐赠座垫,安置在硬质公交座椅上,但因乘客素质不一,座垫大量丢失、损坏;二是公交公司也进行了不断的增补,但由于公共交通属于公益性服务行业,处于亏损状态,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进行随丢随补;三是鉴于现有公交车辆均为无人售票车辆,只有司机一人,因此对保暖垫的监管极为困难,无法保证保暖垫的保存量。

    按照全市统筹安排,大洼区公交企业已于2017年6月划归至盘锦市政建设集团(简称市政集团)旗下,公交公司的建设、管理及运营等均由市政集团负责,鉴于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向市政集团进行反映、沟通,根据提案建议市政集团表示将认真采纳,在入冬前通过提案中提到的几点方式,为硬塑材质座椅加装保暖垫,尽最大努力给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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