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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32号--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530


王德平代表:

您在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建议》已收悉,对于此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如何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这正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区我行业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几年,特别是近两年,全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来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您提出的建议深表感谢并做出如下答复:

一是对2018年及以后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按规定建立与养殖量相当的具有三防功能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前要向区环保部门报告,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畜禽养殖场建设与污染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

二是现有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建有配套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三是各区域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是对于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我区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旦申报成功,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我区境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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