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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43号--关于加强治理大洼汽配城废弃物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666


侯金丽委员:

您所提出关于加强治理大洼汽配城废弃物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洼汽配城于2013年建成,占地59850平方米,位于大洼街道振兴社区。经过调查,目前,汽配城内有产废机油的汽修个体户56家,平均每家每月产废机油60升左右,均由各自存放在自己准备的油桶内。

根据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大洼区环保局对所有产废机油的个体汽修户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建立暂存地点。产废机油的个体户均要建立暂存地点,用于放置产出的废机油。暂存要达到密闭效果,并含“三防”措施,即防漏:要用安全容器存放,防止废机油发生泄漏;防雨:防止废机油被雨水冲刷,大面积流淌而导致污染;防渗:要保证暂存间为硬化地面,防止废机油渗入地下造成土壤污染。

二是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每个产废机油的个体户要自行与有处理危废物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在将废机油储存到一定量时交与企业进行处理,并按协议规定上交相关费用,不得私自转移倾倒和自由利用。同时,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运输,消除运输途中的安全隐患。

三是张贴危废标识。收集、贮存、运输废机油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废物识别标志,张贴标识要位置醒目、粘贴牢固,并能体现出危废物的种类。

为保证废机油的有效处理,解决脏乱差现象,大洼街道将与区环保局一同对汽配城进行监管,对产废机油的个体户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汽配城有个安全、整洁的环境,使其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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